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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理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3、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5、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工作,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管理、监督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查工作。
9、参与地方性有关法规的草拟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管理法学专业社团,管理县法学会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吉安县县城凤凰路1号 电话号码:844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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