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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剑

姓 名:刘 剑

职 务:吉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三级高级警长

分 工:协助县长负责信访维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治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分管公安、交警、司法、消防、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协管信访工作。 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69年8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