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21年吉安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吉安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吉安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21〕40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推“五型”政府建设、打造“吉事即办”政务服务品牌,助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精准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各部门要做好本县“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的发布、解读工作,归集整理、主动公开本地区历史规划(计划)。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确保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发布。
2.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积极建立政策专员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政策水平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政策专员,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号答”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各乡镇、各部门政策专员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县政府信息与公开办办(邮箱:jax@jian.gov.com)。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全面提升解读材料质量,要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重点对群众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进行解答、说明。坚绝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在线访谈、场景演示、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依托“赣服通”4.0版,加快建设为企服务特色平台“惠企通”,为企业提供精准政策推送、政策兑现等“零跑即享”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2021年各部门出台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解读率应达到100%,多元化解读率应达到70%以上。
3.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统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政府信箱、为(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互动渠道,整合回应资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联系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诉求的能力。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房地产、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省、市转办的政务舆情,要迅速核实处置,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作出回复,以解决政务舆情背后问题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4.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以“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为基础,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等列席政府相关会议。着力提高政策决策的精准性,制定涉企政策应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根据决策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及程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未采纳的意见应说明理由。2021年县政府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列席本县重大行政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
三、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建立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公路、水利、市政、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及时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于10月底前完成2021年以来有关信息归集公开工作。
7.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以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目标,根据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以专题形式集中展示有关内容。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明确公开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开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江西行政执法服务网”“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行政执法”目录、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8.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强化农村污水治理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及辐射环境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中央和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公开工作。
9.做好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定期公开本县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政府办及财政局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0.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輸、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不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线上专栏建设,强化疫情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1.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应用。认真落实《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县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20〕87号)要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1年10月20日前,各部门要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县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做好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12.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扎实推进创建“两乡十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建设活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市级主管部门制订本系统的实施细则后,督促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服务信息。
13.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水平。认真按照《吉安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中心、代办点)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的指导意见》(吉府公开办字〔2020〕4号)《吉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务字〔2021〕5号)要求,2021年12月上旬前,全面完成县为民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坚持“专区姓专,高效便民”的原则,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融合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和服务,完善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在做好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办理等常规服务外,可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五、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14.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需填写《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见附件1),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依托政府网站,建立统一的政府公文库,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一站通查”。
15.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各部委逐步细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江西政务服务网吉安分厅“阳光政务”栏目,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16.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认真落实《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列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
17.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县信息资源库建设,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和应用能力支撑。根据市里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建设管理,切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2021年底前,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
六、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18.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分管负责同志主抓、政府办公系统主推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认真落实《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县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21〕86号)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协同联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紧抓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19.加强培训指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
20.健全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本县考核评估的部门,以适当形式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改进提升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附件:1.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
2.2021年吉安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
公文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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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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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密级 |
| 发文单位 | □市政府发文 □市府办发文 □部门发文 |
公文属性 | □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 (是否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 □一般文件 | ||
意见征询 | □开展意见征询: □向部门征询 向社会征询 征集意见及采纳反馈情况链接网址: □未开展意见征询 |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理由 □不予公开 理由 | ||
发布方式 | □全文发布 □删减后发布 删减内容 删减理由 | ||
政策解读 | □有(材料附后),具体形式 □无 (备注:解读须包含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要素) | ||
起草单位 负责同志审批 |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1年吉安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名称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精准解读 重大政策措施 | 做好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的发布、解读工作,归集整理、主动公开本地区历史规划(计划)。 | 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确保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发布。 | 发改委、工信局、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 |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2 | 提高政策解读 工作质量 | 积极建立政策专员制度,由各乡镇、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政策水平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政策专员,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号答”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场)政策专员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政府办。 | 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大数据中心、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6月 |
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范围,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全面提升解读材料质量,要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重点对群众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进行解答、说明。 | 政府办、大数据中心 |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坚决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在线访谈、场景演示、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 |||||
2021年各部门出台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解读率应达到100%,多元化解读率应达到70%以上。 | |||||
依托“赣服通”4.0版,加快建设为企服务特色平台“惠企通”,为企业提供精准政策推送、政策兑现等“零跑即享”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 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3 | 增强回应 社会关切效果 | 统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政府信箱、为(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互动渠道,整合回应资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联系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诉求的能力。 | 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房地产、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卫健委、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医保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对省、市转办的政务舆情,要迅速核实处置,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作出回复,以解决政务舆情背后问题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 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常态化落实 | ||
4 | 实行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管理 |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 司法局、政府办 |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5 | 落实重大行政 决策全过程 公众参与 | 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以“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为基础,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等列席政府相关会议。 | 政府办 |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着力提高政策决策的精准性,制定涉企政策应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根据决策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及程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未采纳的意见应说明理由。 | |||||
2021年县政府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列席本县重大行政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 | |||||
6 | 推进重大建设 项目信息公开 | 建立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公路、水利、市政、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及时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10月底前完成2021年以来有关信息归集公开工作。 | 发改委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0月 |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大数据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6月 | ||
7 | 做好市场规则 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以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目标,根据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以专题形式集中展示有关内容。 | 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 各部门 | 常态化落实 |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明确公开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开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江西行政执法服务网”“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行政执法”目录、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 司法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 各部门 | 常态化落实 | ||
8 | 做好生态环境 领域信息公开 | 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常态化落实 |
主动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 水利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常态化落实 | ||
强化农村污水治理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常态化落实 | ||
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及辐射环境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中央和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公开工作。 | 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常态化落实 | ||
9 | 做好财政信息 公开 | 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定期公开本县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政府办及财政局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财政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10 | 做好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 信息公开 | 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輸、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 卫健委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不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线上专栏建设,强化疫情信息公开。 | 大数据中心 |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 卫健委 |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11 | 强化标准化 规范化成果应用 | 认真落实《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县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20〕87号)要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 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大数据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9月 |
完善县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做好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 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大数据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根据省对口部门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发布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督促指导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 有关部门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12 | 推进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向 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 | 扎实推进创建“两乡十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建设活动。 | 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 | 2021年12月 |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在省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相应领城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市级主管部门制订本系统的实施细则后,督促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服务信息。 | 教体局、卫健委、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13 | 提升政务公开 专区建设水平 | 认真按照《吉安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中心、代办点)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的指导意见》(吉府公开办字〔2020〕4号)以及《吉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和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务字〔2021〕5号)要求,全面完成县为民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坚持“专区姓专,高效便民”的原则,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融合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和服务,完善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在做好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办理等常规服务外,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 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14 | 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 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需填写《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 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依托政府网站,建立统一的政府公文库,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一站通查”。 | 大数据中心、工信局、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15 | 做好法定公开 内容的日常维护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各部委逐步细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 | 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大数据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 大数据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6月 | ||
对江西政务服务网吉安县分厅“阳光政务”栏目,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 行政服务中心 | 各部门 | 2021年6月 | ||
16 |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 认真落实《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中,列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 | 大数据中心、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17 | 加强政务公开 平台建设 | 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县信息资源库建设,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和应用能力支撑。 | 大数据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9月 |
根据市里要求统一组织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建设管理,切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 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6月 | ||
对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 | 大数据中心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18 | 加强组织领导 | 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分管负责同志主抓、政府办公系统主推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21〕86号)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协同联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紧抓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 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19 | 加强培训指导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 司法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 | 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 ||
20 | 加强监督检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本县考核评估落后的单位,以适当形式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改进提升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 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2021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