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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安县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12:02:45 来源: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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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县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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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试行)

  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有序、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协同联动机制。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职能优势,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走在省、市前列,为实现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职责

  (一)牵头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等;负责制定出台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等;明确全县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制定工作要点,协调督促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推动所负责的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负责省、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的《政务舆情》协调、督办、落实;负责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新媒体统筹推进、监管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其他任务。

  县工信局:负责全县政府网站行业管理和具体业务指导,承担与省、市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督促成员单位完成相关业务性工作;负责做好全县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巡查整改、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等;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和进步、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促进工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负责做好全县重大产业政策的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其他任务。

  县发改委:牵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别是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内容的公开;负责对围绕六稳”“六保系列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信息及时公开;负责价格政策、收费目录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做好宏观政策的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对出台和调整相关宏观政策向代表性企业和行业协会征集意见建议信息的公开;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其他任务。

  县大数据中心:负责全县政务新媒体集约化改革技术保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信息更新、巡查监测、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等;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巡查监测、问题梳理和整改情况汇集、数据统计汇总、信息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完善全县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负责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管理、运维等;负责建立全县统一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向社会公众公开、查询和获取;承担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工作,并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整改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计划报审、直播衔接、内容发布、安全保障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县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年报》资料收集、编审工作,并按程序报签、发布;负责管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及其应诉等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其他任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法规、政策;负责本单位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协同推进、安全管理等职责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栏目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负责做好本单位内政策文件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法依规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县委办公室(保密机要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在政务公开中发生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等信息的失密、泄密事件。

  县委组织部:负责将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内容列入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和干部网络培训课程体系。

  县委宣传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的新闻发布;做好重大政务活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增加发布频次,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

  县委编办:负责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提供与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机构编制保障。

  县委网信中心: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网络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做好政务网络舆情风险和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评估研判,指导全县政务网络舆情进行快速回应和紧急处置;负责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按程序及时回应。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户籍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负责治安、交通管理等涉警舆情处置回应;负责警务信息公开、办事项目公开。

  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治理、婚姻管理、儿童福利、儿童救助保护、残疾人权益、慈善事业发展、志愿服务等相关政策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财政局:负责对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公开,组织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在县政府网站对县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集中及时公开;负责县级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等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项目简报实施进度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等栏目的更新。

  县国资办:负责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国有产权交易,负责人重大变动、薪酬管理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县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指导、监督、监管国有企业开展公开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审计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县统计局: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县人社局:负责全县就业、社会保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招录工作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医保局:负责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内容及时公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信息及时公开;负责《国际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及时公开。

  县司法局: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理不服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并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的应诉工作;负责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协调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法律意见;牵头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政策解读信息公开;负责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牵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

  县税务局:负责全县税收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减税降费、保障改善民生等相关涉税信息公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省、市、县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内容及时公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及时公开;负责指导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中心,含各级专业办事大厅)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等方面信息及时公开;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中心)专业办事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对机关事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交通运输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灾害事故救援、应急抢险等方面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做好县级应急预案、应急预警及应对、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

  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地方金融信息公开,围绕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知识普及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推动提高公众风险防范能力。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食品安全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疫苗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执法等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乡村振兴有关内容、涉农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工作、政策法规及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保护等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县自然保护目录以及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负责发布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负责发布全县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规划,林业和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负责编制公布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内容公开。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作、政策法规及水资源监督管理保护、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等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负责编制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并及时公开;负责发布水资源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以及节约用水规划;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河湖水生态保护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权限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并及时公开。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年度目标计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公开;负责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成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不动产登记、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政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文本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信息公开。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内容的公开;负责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施工有关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全县房地产政策法规的信息公开;负责对房屋征用等方面信息公开;负责对住房保障领域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

  吉安市吉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的发布;负责制定并公布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负责全县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及时公开;负责公布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内容公开。

  县城管局: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情况的公开。

  县商务局:负责发布全县贸易流通、投资状况等信息;负责全县投资规划及投资环境的政策宣传推介;负责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利用县外资金和口岸管理的规划、规章草案和支持促进等领域信息公开。

  县科技局:负责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技术创新、管理以及项目经费等信息公开。

  县教体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学区教育供给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好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

  县卫健委:负责对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健康防治、健康科普、健康服务和卫生防疫、卫生监督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医疗服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的及时公开;负责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与救援、医疗救护等工作进展信息;负责做好全县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等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公示等。

  设立了新媒体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部署要求,严格落细落实工作责任和三审制度,强化值班读网读媒和安全保障,坚决杜绝管理漏洞。对被上级通报批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僵尸”“娱乐化”“空壳等新媒体,一律按有关规定自行清理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自身重要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同志,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细化到具体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抓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协同配合,主动承担自身工作任务,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态势,确保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走在省、市前列。

  (二)实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细化政策措施,强力推动落实,精心抓好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联席制度,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严格目标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分工,精准把握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政策规定,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对因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追责问责。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