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县级储备食用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县级储备食用油管理,有效调控市场,确保食用油安全,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并参照《吉安县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本办法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jaxfgw@163.com
2. 联系电话:07968442231 联系人:温小芳
3. 通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广电大楼二楼
4. 意见反馈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止
附件:吉安县县级储备食用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安县发改委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