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办事公开化、透明化、便利化工作不断深化。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措施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和谐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分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办指导,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二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属各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布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分管副局长负责审批,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的发布,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目录要求,认真抓落实,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法律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公示公告等信息,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依法主动公开信息1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按照概况信息、法规文件信息、发展规划信息、工作动态信息、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等八大类别公开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吉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机关办公楼和基层分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数1件,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完毕,并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回复。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局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深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非常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类别需要增加。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更新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9年3月14日
2018年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