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本报告由吉安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规定,汇总吉安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吉安县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电子箱:wy_hbj@163.com,联系电话:0796-8951100)。
一、概述
2018年,吉安县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条例》《实施办法》《通知》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站、队,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的运维管理及内容更新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201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共计25000余元。
(二)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
进一步加强了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信息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及时公布国控、区控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定期公布空气质量及水质情况。
(三)积极搭建平台,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环保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吉安县环保局网站平台功能,各股室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环保信息,及时转载国家环保重要信息。加强与各级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网站的融合互动,努力提高环保网站的影响力和传播面。二是积极搭建新媒体平台。主动适应互联网+传播趋势,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积极受理群众环保举报投诉。三是加强其他载体建设。结合综治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宣传周等活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媒体专版宣传、在全县345个行政村张贴宣传栏宣传、向全县领导干部、部分企业和群众发送环保宣传短信等多种形式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宣传,进一步拓宽公众获取环境信息渠道。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依方案公开政府信息。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都由相关股室制作成公开信息文本,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电子文档至局办公室并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前严格进行了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建立了内部考核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对各股室2018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网络媒体、报刊杂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党政信息等平台广泛宣传环保工作动态和成效,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00余条。吉安县环境保护局(http://jaxxxgk.jian.gov.cn/xxgk-list-xhjbhj.html)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根据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在网站设立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以及相关业务等栏目。环保工作动态、各类办事指南、项目审批公示、行政执法依据等等内容,均及时、全面、准确反映了环保部门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和大量细致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快速变革,公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深入,载体需进一步丰富,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作用,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
二是继续推进和细化空气、水环境质量、环评、环境监管、行政权力事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大全县环保系统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力度,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和检查,全面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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