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2190-1000-2020-0009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0-01-09 14:56:52 | ||||
标 题: | 吉安高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吉安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年度工作报告。报告由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本报告内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发布在吉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吉安高新区门户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安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安县凤凰镇凤凰大道一号;邮编:343100;电话:0796—8402317;电子邮箱:jagxqgwh@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按照县政府、县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质齐突破,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平台,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吉安高新区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成立了由管委会罗勤华副主任为组长、党政办主任肖国华同志为副组长、各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结合工作实际,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作了全方位的规范和要求,确保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开展。
(二)丰富公开载体,拓宽信息公开广度。为更充分、更直接、更有效地向群众公开吉安高新区政府信息内容,吉安高新区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公开机关机构设置、科室职责及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具体情况,多角度、全方位地公开了高新区工作职责、政策文件及服务流程。二是积极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政务网站上,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将公开类别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范文件、行政管理、为民服务、政策咨询、下载服务等模块,对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公开。三是强化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放管改革,在县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我委对中心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职责、权力、义务、服务承诺、管理制度、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服务项目重新制作了业务流程指导书、告知单,公开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依据,有效保障了服务对象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顺应公众需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委按照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内容,重点加大了新闻动态、项目建设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1.加大新闻动态信息公开。2019年共发布新闻动态60多条,全方位报道了高新区领导动态、重大招商引资事件及县里重要活动,提高了公开信息的到达率。
2.加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2019年全区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各重点项目建设如火如荼。项目建设按照一月一调度,每月更新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展。
3.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核算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对各类报表报送时间的及时性、数据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加强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为我委增收节支。截止至2019年12月,我委公开了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等3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一是部分局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一些文件公开的不及时;二是公开内容不丰富等问题。
六、2020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机关、创新机关、廉洁机关的促进作用。
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
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扎实、更高效,2020年将进一步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督促、考核力度,确保机关各局室和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保质保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